12月5日金融一线消息,建行邯郸分行近日在《河北经济日报》上登出一则公告表示,该行某员工从2025年1月至5月累计旷工36个工作日,且未能出具符合我行规定的请假手续,形成旷工的事实。
公告称,建行邯郸分行于2025年3月21日专人通知返岗,但该员工仍未到岗工作,该行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建行邯郸分行于2025年10月24日邮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于此员工,25日被其拒收,现通过登报公告正式送达于2025年11月30日正式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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