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期货交易中,开盘价和收盘价是两个重要的价格指标,它们的确定方式有着特定的规则和机制。
期货开盘价是每个交易日开市后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其确定方式主要通过集合竞价来完成。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在集合竞价过程中,交易系统会对所有申报进行排序,然后找出一个基准价格,使得以此价格成交的数量达到最大。这个基准价格就是开盘价。集合竞价时间通常分为两段,第一段是申报时间,投资者可以在此期间提交自己的买卖申报;第二段是撮合时间,交易系统会根据申报情况进行撮合,产生开盘价。

以国内期货市场为例,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 8:55 - 8:59 为申报时间,8:59 - 9:00 为撮合时间。在申报时间内,投资者可以自由地输入买卖指令,包括价格和数量。而在撮合时间,交易系统会对所有有效的申报进行匹配,按照最大成交量原则确定开盘价。如果在集合竞价过程中没有成交,则以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为开盘价。
期货收盘价的确定方式则因交易所而异。一般来说,有以下几种常见的方式:
1. 最后一笔成交价:有些交易所直接将最后一笔成交价格作为收盘价。这种方式简单直接,能够反映市场在收盘时刻的实际成交情况。
2. 最后一段时间的加权平均价:部分交易所会选取最后一段时间内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进行加权平均,以此作为收盘价。这种方式可以避免因最后一笔成交价格的异常波动而导致收盘价失真。
3. 集合竞价产生收盘价:还有一些交易所会在收盘前进行集合竞价,通过集合竞价的方式确定收盘价。这种方式与开盘价的集合竞价类似,同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
以下是不同交易所收盘价确定方式的对比:
交易所 收盘价确定方式 上海期货交易所 最后一笔成交价格 大连商品交易所 最后一分钟的成交价格按照成交量的加权平均价 郑州商品交易所 最后一笔成交价格了解期货开盘价和收盘价的确定方式,对于投资者分析市场行情、制定交易策略具有重要意义。投资者可以根据开盘价和收盘价的变化,判断市场的短期趋势和多空力量对比。同时,不同的收盘价确定方式也会对投资者的交易决策产生一定的影响,投资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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